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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2元違規8月兩宗轉介警 男子18犯罰1.4萬

【本報訊】運輸署去年6月起與各交通營辦商聯合打擊2元乘車優惠違規,7月初稱發現一宗懷疑個案轉交警方。綜合運輸署及警方回覆,警方去年12月1日以傳票方式提控,49歲劉姓男子去年6月違規,上月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裁違反18項《香港鐵路附例》14A條沒有繳付車費等,罰款1.44萬元及補繳車資。

運輸署今年1月底發現另一宗涉嫌違規,未透露是否同為港鐵個案,同月26日轉介警方。換言之,加強查票至今約8個月,累計兩宗涉違規個案轉交警方跟進,一宗提控。據《附例》14A條及15條,任何人不得在未付或拒付按附例可徵收車費、附加費或其他款項下離開已付車費區域,持特惠車票但不符條件會視為無付車費,最高罰5000元。

另外,港鐵回覆查詢稱,自去年6月25日上調逃票及2元優惠違規附加費後(重鐵1000元、輕鐵及港鐵巴士370元),截至今年2月24日發現約22,500宗逃票,當中約4100宗涉2元優惠違規。翻查資料,港鐵去年8月稱加罰款後首兩個月發現842宗2元優惠違規,即月均421宗,當時稱較上調前一個月減約35%。本報以上述數字推算,扣除首兩個月842宗,港鐵去年9月至上月底半年內發現約3258宗違規,月均543宗,較上調罰款初期回升。

運輸署回覆 ,就2元優惠違規,自去年6月與各交通營辦商加強執法,至今年2月底進行約350次聯合執法,查驗650條路線及約2360名疑違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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