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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上購買電子煙無需處方 需要和藥劑師溝通治療方案

【本報坎培拉訊】根據今天生效的國家電子煙立法變更,18歲及以上人群無需處方就可以合法購買電子煙。

按照新法,藥房銷售的電子煙仍需遵守平裝要求和尼古丁限制條件,口味僅限於薄荷、薄荷醇和菸草,藥劑師需要確保電子煙「適合臨床」並用於戒煙或管理尼古丁依賴。在藥局內外銷售非治療性電子煙仍屬非法。

7月,澳洲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禁止在藥房外銷售電子煙的國家,購買電子煙需要醫生處方。截至今天,除塔州和西澳以外的所有州和領地都已接受該法律,而塔州和西澳誓言要制定更嚴格法律,並維持僅能通過處方購買電子煙的規定。

不過了,代表5,800家社區藥房的澳洲藥局協會表示,聯邦政府沒有充分徵求其意見,協會拒絕最新改革。

澳洲幾個最大的藥房品牌,包括 TerryWhite Chemmart、Priceline Pharmacy、National Pharmacies 和 777 Group先前都對新法律表示強烈反對,並表示他們不會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銷售電子煙。Blooms 和數千家獨立藥局也反對這些變化。

該協會全國副主席塔松說,我們不支持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銷售尼古丁電子煙產品,因為這些產品未經批准,作為一個專業人士,我們擔心這對我們患者的長期安全的影響。

雖然來自電子煙供應商的資訊表明,現在電子煙已經在數百家藥房出售,不過塔松說,他在墨爾本東南部的藥房不會供應電子煙,因為它們仍然是未經批准的治療產品,他接觸過的大多數藥房也是這樣認為,他很難將患者轉介給打算銷售這些產品的藥房。

近幾個月來,藥劑師提出的一個主要擔憂是,如果顧客在他們的建議下使用電子煙後出現健康問題,專業賠償保險是否會承保。

按照澳洲藥學會(PSA)周五發布的指南建議,只要藥劑師獲得了患者的知情同意,他們現有的責任和賠償保險將能涵蓋,包括概述與電子煙相關的風險。

在更新的PSA指南中,藥劑師被建議只有在一線戒煙治療(例如尼古丁替代療法(如貼片和口香糖)和行為幹預)失敗的情況下才應提供尼古丁電子煙,該指南也指出,電子煙造成嚴重危害的證據尚不清楚。

PSA國家主席說,現在無法簡單要求購買電子煙,必須和藥劑師進行治療諮詢,藥劑師將根據臨床需要開出治療方案。

代表37,000 名藥劑師的PSA此前曾表示,取消僅限處方的方式並不是其「首選方法」,但它將與政府合作,支持選擇銷售電子煙的藥劑師。

聯邦衛生部長畢那(Mark Butler)在發給澳洲廣播公司ABC的聲明中表示,澳洲的電子煙法律是與所有州和領地密切合作制定的,藥房銷售的電子煙必須符合嚴格的治療用品管理局標準,這些法律正在將電子煙從我們的孩子手中拿走,並杜絕娛樂性電子煙,同時也允許那些想要戒除這種習慣的頑固吸煙者使用電子煙,泡泡糖味的電子煙上的時代已經結束了,而隨著政府轉向「更加自信的做法」,被發現非法銷售電子煙的零售商將面臨起訴。

Quit Australia主管說,無論是否需要處方,限制藥房銷售電子煙仍然是公共衛生的一大進步,這是一個將電子煙從商業街轉移到衛生專業人員手中的機會,並使人們能夠與衛生專業人員進行對話,這將有助於支持他們戒菸。

數據顯示,2019年至2023年間,經常使用電子煙的澳洲人數大幅增加,尤其是年輕人。去年,18-24 歲的人中有21%使用電子煙,14-17 歲的人中有近10%使用電子煙。(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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