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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食品質量需做硬性規定 食用日期不同對健康亦有別

【本報悉尼訊】澳洲和紐西蘭食品標準局(FSANZ)的研究表明,22%的人誤解了最佳食用日期,33%的人誤解了食用日期。

我們解釋了其中的區別,以及時間框架有多嚴格。

在澳洲生產或進口銷售的食品受法規監管,其中包括顯示日期標記的要求。

FSANZ的一位發言人說,食品供應商有責任決定他們的產品的日期標誌是保質期還是最佳保質期。

使用日期表示該產品應在標明的日期之前或當天食用。

發言人解釋說,標有食用日期的食品過期不應該食用,超過這個日期就不能合法銷售,因為它們可能會對健康構成威脅。

Foodbank的羅伯遜說,餅幹、薯片、意大利面和意大利面醬就是例子。他補充說,有些人沒有意識到,對這些產品什麽時候不能再食用,並沒有硬性規定。

FSANZ說,保質期為兩年或更長時間的食品,例如一些罐頭食品,不需標註最佳食用日期。這是因為很難給消費者一個準確指導,告訴他們這些食物能保存多久,因為它們可能會保持多年的質量,而且很可能在變質之前就被吃掉了。

FSANZ說,包裝好的水果和蔬菜也不需要顯示日期標記,只要食品質量沒有被包裝掩蓋。

面包是另一個例外,如果它的保質期少於7天,它可以貼上烘烤日期的標簽。

羅伯遜表示,雖然不同產品的保質期不盡相同,但據經驗法則,保質期可以超過標註日期6個月。有時是12個月或更長時間。在那之前,它的質量將是最高的,從那以後,它仍適合消費。

羅伯遜解釋說,Foodbank收到了很多接近保質期的產品。工作人員會詢問捐贈公司,在最佳食用日期後多久可以食用。

對在自己的櫥櫃裏調查標有最佳食用日期的食物的人,羅伯遜說,如果它看起來和聞起來都沒問題,那很可能就是最佳食用日期。但不要吃任何超過保質期的食物,即使它看起來和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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