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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領地擬提高刑事犯罪年齡 或全國首個12歲下無刑責區

【本報達爾文訊】北領地提高刑事犯罪年齡法案預計周二進行辯論,很可能將於本周通過,有望成為澳洲第一個將刑事責任年齡從10歲提高到12歲的司法轄區,這一舉措得到了衛生組織和原住民團體的讚揚,他們表示這將防止兒童進入刑事司法系統,不過反對者稱這可能會鼓勵青少年犯罪,而兒科醫生則認為應該把年齡提高更多。

在2016年Four Corners揭露一個青少年羈押中心內的被羈押者遭虐待後,引發皇家委員會調查,提高刑事責任年齡就是當時委員會的建議之一。

目前澳洲各地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是10歲,比大多數其他已開發國家小得多,也低於聯合國建議的14歲的最低年齡,31個聯合國成員國呼籲澳洲提高這一年齡。

律政廳長理事會一直在討論將澳洲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從10歲提高到14歲,不過,目前只有北領地和首都領地宣佈了立法改革計劃。塔州將最低拘留年齡提高到14歲,這意味著該年齡以下的兒童雖然繼續被起訴,但不會被送往青少年拘留機構。而北領地和首都領地都承諾提高刑事責任年齡,這比提高最低拘留年齡更進一步。

根據北領地擬議的法律,12歲以下兒童將不能因觸犯刑事罪而被拘留,政府將把更多資源投入到各種幫扶計劃中,預防兒童再次犯罪。

首席部長菲爾斯(Natasha Fyles)表示,12歲以下的兒童不具備理解刑事處罰後果的認知能力。今年迄今為已有590名兒童參加了各種分流項目,數據顯示參與這些項目的60%的兒童此後不會再犯罪。

支持者說,證據很清楚,讓10歲和11歲的青少年接觸司法系統並不能封锁在犯罪率,可能還會增加再犯罪率,他們與刑事司法系統接觸的時間越早,接觸的時間就越長,最終就越有可能會進入成人懲教系統。

擬議中的立法受到了兩個主要群體的抨擊,一是不相信改革應該進行的人,一是認為改革不够深入的人。

反對黨家庭事務發言人說,在越來越多的罪犯在街道上,在夜間控制街道時,工黨政府的答案是提高刑事責任年齡。而澳洲皇家醫師協會RACP則認為改革還不够深入,稱10歲至13歲的兒童沒有發育成熟或決策能力,14歲是可能發生這種情況的「絕對最小年齡」,這些被拘留的兒童中有許多遭受了嚴重的創傷。

本周,聯邦、州和領地律政事務負責人將再次聚集在一起,聽取提高全國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審查小組的最新信息。

聯邦律政部長戴輝斯(Mark Dreyfus)的發言人表示,政府「致力於扭轉青少年監禁率居高下的局面」。(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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