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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輪椅並非意味不能行走 應打破偏見理解需求多樣性

【本報悉尼訊】曼基是一名42歲的行動自如的輪椅使用者,她患有面肩胛肱骨型營養不良症(FSHD),這是一種罕見的退行性疾病,影響了她的面部、肩部、手臂和腿部肌肉.她的雙腿麻木,腰部疼痛,反應不夠快,盡管她有一定的站立或行走能力,但使用輪椅能使她在某些情況下更安全地活動。

在安靜、可控性較強的環境中,曼基可以更輕松自如地行走。她使用輪椅並不是放棄肢體活動,而是為了保持所擁有的一切並享受生活。然而,她常常因為能夠從輪椅上站起來而受到陌生人的評判和質疑,這讓她感到困擾。

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佩恩身上,她患有肌痛性腦脊髓炎/慢性疲勞綜合征(ME/CFS),使用無動力輪椅。她認為輪椅讓她找回了生活的一部分,盡管有些人可能認為輪椅是束縛,但她自己的感受並非如此。

許多行動不便的輪椅使用者都報告受到評判、鄙視或被指責冒充殘疾。

曼基和佩恩都表示,這種偏見使他們感到被羞辱或被評判,導致他們一度拒絕使用輪椅,他們希望人們能更多地了解行動不便的輪椅使用者以及人們使用助行器具的多種不同原因。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在社交媒體上使用標簽來提高人們對輪椅的認識和理解,社交媒體上的視頻也旨在打破民眾對輪椅的成見。雖然該宣傳已經取得了一些進展,但倡導者們表示,要使輪椅使用正常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曼基和佩恩都認為民眾的認識需要改變,能夠認識到無論一個人是否需要輪椅,都不應該妄加評論,因為輪椅並不是專門為某一類人準備的,而是任何需要的人都可以使用。無論誰需要,都可以使用輪椅,如果你看到有人使用輪椅,那一定是有原因的。(美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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