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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公務員申請到台居留被拒 事件曝光恐遭解聘

【本報訊】據媒體報導一名在香港任職房屋署的工程督察早前申請隨台籍配偶在台居留,原希望既取得台灣居留權,又不放棄在香港的高薪。結果其來台依親居留申請一再被拒,事件上周曝光後已遭港府停職,最終恐遭解聘。

報導稱,在台港人的狀態可分為「停留」(持旅遊、商務簽證赴台)和「居留」(以就學、就業、依親或投資移民等管道,在台較長時間停留),和「定居」(取得身分證,具中華民國國籍)三種。

根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書顯示,這名香港陳姓公務員的妻子是台灣公職人員,他於2022年向台灣申請依親居留。移民署表明他需出示辭去香港公務員職位的證明,才可能獲批居留證。

但這名陳姓香港公務員去年5月向台灣方面表明,不會辭去現職,並指所有香港公務員均是被迫簽署效忠香港特區政府的聲明。若取得台灣居留權,他將做「半個太空人」,即周一至周四在香港,周五離港赴台,周六、日回港。

台灣移民署聯同相關部門最終否決其申請,香港陳姓公務員不服向行政院申訴,但遭駁回。後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今年7月4日判決,裁定陳「確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之虞」,並指行政院以陳任職港府為由作出否決其申請的決定,並非無據。

這名陳姓公務員的太太之後在網上公開這事件,引發港府高度關注。在事件於上周曝光後,這名陳姓公務員已遭港府停職候查,原因是他向台灣的法院聲稱「所有公務員都是被迫簽署效忠政府的聲明」,讓港府質疑他有「發假誓」之嫌,並非真誠效忠香港特區政府、聲明擁護《基本法》等。

有媒體指出,按過往做法,這名陳姓公務員最終預期將會被港府解僱。對此,香港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及任何相關言論。」但強調「根據《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也是政府和社會對他們的一貫期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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