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山西省委原副書記商黎光涉嫌受賄被公訴

【本報綜合訊】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6日通報山西省委原副書記商黎光涉嫌受賄一案進展。經最高檢指定,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已向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稱,被告人商黎光利用擔任河北省紀委常委、秘書長、副書記、常務副書記,河北省秦皇島市委副書記、市長,河北省滄州市委書記,河北省委常委、秘書長,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山西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商黎光生於1963年11月,河北人,1981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他于2003年出任河北省紀委常委、秘書長。

2023年9月,官方通報商黎光在任上被查。今年2月,官方通報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膽大妄為,貪婪無度」「執紀違紀,執法違法」「大搞權色、錢色交易」等。

在河北工作期間,商黎光曾與王雪峰共事。今年5月,山西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雪峰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根據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王雪峰的貪腐之路始于1999年。他利用擔任河北省紀委常委、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干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安排工作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407萬餘元。

王雪峰還被指退休後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承攬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11萬餘元。

分享 / Share :

Breaking News

Related news

Enable Notifications OK No thanks
On which category would you like to rece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