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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連打四「虎」

【本報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7月31日同時發布4則反腐消息:西藏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蘇增添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戴道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中國石油原黨組書記、董事長王宜林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西藏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王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中央對年輕幹部的要求,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欺騙組織,搞政治攀附,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物資採購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西藏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月29日消息,王勇被查。據公開簡歷,王勇生於1971年3月,1991年畢業於四川大學,畢業後進入民航西南管理局工作,歷任計劃處副處長、處長,規劃統計處處長、政策法規處處長等職。
2011年,王勇調任民航貴州安全監管局局長,擔任該職4年。2015年,王勇任貴州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同時擔任貴州省機場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2016年出任貴州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併兼任貴州省機場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2018年任貴州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2019年,王勇出任貴州省國資委主任,2021年4月調任西藏自治區政府黨組成員、副主席,至被查。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蘇增添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蘇增添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組織意識淡漠,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在幹部選拔任用和人大代表選舉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長期無償使用企業提供的場所,搞錢色交易;毫無紀法觀念,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退而不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出讓、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擅權妄為,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蘇增添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蘇增添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月21日消息,蘇增添被查。據公開簡歷,蘇增添生於1954年3月,1988年5月起歷任福建省物委副主任,廈門市委常委、副書記,福建省體改委(改革開放辦)主任,福建省發展計劃委(發展改革委)主任等職。2005年,蘇增添任福建省副省長、黨組成員。
其間,曾於2009年6月至2011年9月兼任福州市委副書記、市長。2011年,蘇增添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4年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2015年任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2018年卸任,至被查。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戴道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戴道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棄守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惡化地方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違背組織原則,任人唯私唯利;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利用職權為親屬在生產經營中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弄虛作假,大搞數字政績;對家人失管失教,搞「家族式腐敗」;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戴道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戴道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月26日消息,戴道晉被查。公開簡歷顯示,戴道晉,男,漢族,1957年3月出生,湖南漢壽人,197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12月參加工作,1984年考入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在職研究生學歷,1999年獲湖南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他早年曾在湖南省委組織部工作,歷任:省委組織部組織指導處副處級組織員,省委組織部《當代黨建》雜誌社副總編輯,省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組織員,省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等職。2000年,他任郴州市委常委、資興市委書記,2002年任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長,2004年任郴州市市長,2008年任郴州市委書記,2011年任湖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後任省政府秘書長等職。2014年,戴道晉任湖南省副省長,2017年任湖南省政協副主席,2021年1月卸任,至被查。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王宜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王宜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結交政治騙子並被其利用,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旅遊,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取私利;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調整、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王宜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宜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月2日消息,王宜林被查。公開信息顯示,王宜林出生於1956年9月,早期在新疆石油管理局任職,2003年7月由新疆油田分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調任中國石油集團總經理助理,後任副總經理、黨組成員,併兼任集團安全總監。2005年11月,王宜林任中石油集團董事,2011年調任中海油董事長。2015年5月,王宜林重返中石油接任董事長,2020年1月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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