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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工人取養老金遇阻 政府稱將增加支持力度

【本報悉尼訊】湯加人科富圖阿在澳洲從事了五年季節性工作,原本計劃用他辛苦攢下的1萬元養老金購買一輛車,並在湯加購置土地,與妻子法恩共同開啟新生活。然而,回國近10個月後,這筆錢仍未能到賬。

多位從澳洲返回太平洋島國的工人也反映,支取養老金的過程漫長且復雜。

語言障礙、對養老金製度缺乏了解、高昂的稅費及匯款費用、有限的互聯網接入和行政支持都是阻礙因素。

PALM 工作人員必須等到簽證不再有效後才能申請,需要銀行對帳單副本,對於 5,000 元以上的索賠,可能需要經過認證的身份證件副本以及內政部出具的移民身份證明。如果工人關閉了澳洲銀行帳戶、護照已過期或已返回,這些文件可能很難取得。

地區經濟機構 “PACER Plus 執行小組 “的勞動力流動問題專家霍拉尼說,有很多工人表示,他們積累了大量未領取的養老金。

有超過3萬名通過澳洲太平洋勞工流動計劃(PALM)在澳洲工作的臨時移民,而澳洲稅務局ATO則持有超過10億元的無人認領養老金。

澳洲政府在去年的預算中宣布,將加大對PALM工人使用養老金儲蓄的支持力度。

外交與貿易部發言人表示,平均而言,短期 PALM 計畫工人透過 9 個月的安置可能會累積約3,800澳元的退休金。ATO 將獲得更多資源,為仍在澳洲準備養老金申請的工人提供外聯、培訓和支持。

Lowy Institute的太平洋援助專家柯林斯還對PALM工人最終領取養老金時需繳納35%-45%的稅率提出質疑。

財政部發言人說,對這些款項征稅是為了收回支付給工人的養老金的稅收優惠。這是考慮到個人不會將其養老金用於為其在澳洲的退休生活提供收入這一預期目的。

專家們還表示,紐西蘭的處理辦法可以提供一種新模式。自2020年起,紐西蘭的認可季節性雇主(RSE)工人可以選擇將部分收入作為儲蓄存入太平洋島嶼國家公積金賬戶。從稅後收入中扣除的這筆錢在流向海外之前不會再被征稅。

太平洋國家已表示有興趣使 PALM 工人的養老金更容易在澳洲基金和本國公積金之間轉移。

但澳洲只與紐西蘭有此類安排,與太平洋島國建立此類安排則需要監管和立法方面的變革。(淑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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